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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6-02
江山邦爾骨科醫院項目竣工環境保護
驗收監測報告公示
2021年5月31日,江山邦爾骨科醫院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會在浙江邦爾醫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會議室召開。參加會議的單位有浙江邦爾醫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的項目環保執行情況匯報以及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浙江邦爾醫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江山市虎山路399號,項目不新增建設用地,租賃浙江馳騁物流有限公司交易中心1-6層房屋作為醫療用房,面積共計9174平方米,并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造,包括臨床科室、醫技科室和職能科室改造,設置住院床位100張,以及室外附屬配套設施。
2013年12月,委托浙江商達環保有限公司編制了《江山邦爾骨科醫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通過了原江山市環境保護局的環評審批;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江山分局于2014年1月6日出具了《衢州市生態環境局江山分局關于<江山邦爾骨科醫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江環建[2014]10號)。于2020年7月辦理并取得了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為:913308810762035179001Q。
項目實際總投資為5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88萬元,占總投資3.76%;項目勞動定員100人,年工作日為365天。
本次驗收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部分建設內容與原環評及其批復中的建設內容不一致,變更情況如下:
1.環評中使用電力蒸汽發生器提供蒸汽,實際未使用蒸汽;移動式X光機未采購。
2.環評中要求設置不小于80立方的事故應急池;由于場地限制,實際企業設置兩個40m3的應急收集桶,在雨水排口設置應急閥門。
3.特殊醫療廢水未進行化學處理,收集后按照危險廢物處置。
項目未構成重大變更。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
(一)廢水
驗收檢測期間,項目污水處理設施出口中污染因子濃度均符合《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2中預處理標準要求;其中氨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中標準。
(二)廢氣
有組織廢氣:驗收監測期間,食堂油煙油處理出口油煙排放濃度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標準限值要求。
無組織廢氣:驗收監測期間,醫院廠界各測點所測無組織排放的氨、硫化氫、臭氣最高濃度符合《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中“污水站周邊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標準”。
醫院污水處理站旁所測無組織排放的氨、硫化氫、臭氣、氯氣、甲烷最高濃度符合《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中“污水站周邊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標準”。
(三)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醫院西側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類標準的要求;醫院東、南、北側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1類標準的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及批文中總量控制要求。
四、結論
經現場檢查及審核驗收監測調查報告,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基本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項目按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配套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和機構;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排放總量符合總量控制要求,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基本具備驗收條件。
公示期: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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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網站
浙江邦爾醫療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