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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1-05
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平方米高分子自黏膠膜防水卷材生產線技改項目
自行驗收公示
2022年1月4日,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及特邀專家成立驗收工作組,在公司會議室召開年產200萬平方米高分子自黏膠膜防水卷材生產線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有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3名特邀專家。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
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檢查意見,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月5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衢江區峽川鎮前葉村,占地面積25000平方米,為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企業投資800萬元,對已有廠房進行改造,并購置設備,形成年產200萬平方米高分子自黏膠膜防水卷材生產線技改項目。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于2020年8月通過市咨詢服務辦審批(衢市工投咨字2020第182號),區經濟和信息化局(中小企業局)對該項目進行備案(備案號:2020-330803-50-03-155038);2021年3月企業委托浙江聯強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21年3月30日衢州市生態環境局衢江分局出具了《關于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平方米高分子自黏膠膜防水卷材生產線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衢江環建[2021]23號)。
公司已申領排污許可證,許可證編號:91330803676180048X001Q。
該項目于2021年4月開工建設,2021年5月建成投入試運行。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0萬元,占總投資的10%。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公司年產200萬平方米高分子自黏膠膜防水卷材生產線技改項目,實際產能已達到設計產能,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更情況
該工程在建設過程中,不存在重大變動,主要有如下變化:
經現場核實檢查,無重大變動,但主要有以下變化:
環評中,要求項目在撒砂機上方設置集氣罩,收集的粉塵回用于撒砂系統,其他未被集氣罩收集的,在車間內以無組織的形式排放。實際生產中,項目在撒砂機上方設置集氣罩,因撒砂粉塵濃度不高,無法收集后回用,故經集氣罩收集的粉塵經項目原有的“水噴淋+旋風分離+等離子吸附裝置”處理后經40米排氣筒高空排放。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循環冷卻水和生活污水。
項目循環冷卻廢水循環至一定程度后,由罐裝車送往沈家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外排。
生活污水經廠區人工濕地處理后納入園區污水管網,送至峽川鎮集鎮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外排。
(二)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上料廢氣、擠出廢氣、熔融廢氣、撒砂粉塵和破碎粉塵。
擠出機上方設置集氣罩,廢氣經收集后經項目原有的“水噴淋+旋風分離+等離子吸附裝置”處理達標后經40米排氣筒高空排放。
撒砂機上方設置集氣罩,收集的的粉塵經項目原有的“水噴淋+旋風分離+等離子吸附裝置”處理后經40米排氣筒高空排放。
熔融廢氣、擠出廢氣和破碎粉塵,在車間無組織排放。
(三)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源為擠出機、分切機等設備噪聲。企業主要采取了合理布置噪聲設備,選用低噪聲型號設備、廠區綠化等其他有助于消聲減振的措施。
(四)固廢
項目所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廢包裝材料、邊角料和生活垃圾。
其中廢包裝材料外售綜合利用;邊角料回用于生產;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冷卻水循環水池中pH值、CODCr、懸浮物、總氮、氨氮、總磷等各污染物濃度指標均符合與沈家污水處理廠簽訂的污水處理協議的標準要求。
生活污水中pH值、CODCr、懸浮物等各污染物濃度指標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18918-1996)三級標準要求;氨氮和總磷指標均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標準的要求。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廢氣處理設施出口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要求。
項目廠界無組織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的要求。
廠區測點所測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的一小時平均濃度值、任意一次濃度值均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廠區內VOCs無組織特別排放濃度限制的要求。
項目敏感點(新峽路5-2號)環境空氣中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的要求;總懸浮顆粒物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的日均值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東、南、北側晝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的要求;廠界西側晝間噪聲監測結果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的要求。
項目敏感點(新峽路5-2號)聲環境監測結果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的要求。
4.污染物排放總量
項目化學需氧量、氨氮、顆粒物和VOCs等污染物排放總量能滿足環評報告及批復相關總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環評及批復,現場調查,審核驗收監測報告等,項目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批建基本相符。項目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落實了治理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基本落實了“三同時”有關要求。
六、驗收結論
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平方米高分子自黏膠膜防水卷材生產線技改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總量符合項目總量控制要求。項目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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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2年1月5日-2022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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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網站
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