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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6-16
衢州華統現代化華垅生豬養殖建設項目驗收公示
2022年6月14日,衢州華統牧業有限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及特邀專家成立驗收工作組,在公司會議室召開衢州華統現代化華垅生豬養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衢州華統牧業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及特邀專家(名單附后)。
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該項目建設情況和環保設施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單位對該項目環保執行情況的匯報、監測單位關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結合國家現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的要求,經認真討論,形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衢州華統牧業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衢江區蓮花鎮華垅村,公司租賃農業用地約266.5畝,新建現代化育肥舍等建筑面積72569m2,并購置智能化、數字化、自動化等生豬養殖設備,配套糞污冶理設施,建成年存欄生豬4.88萬頭、年出欄優質商品豬12.5萬頭的生產規模。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衢州華統牧業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委托編制了《衢州華統現代化華垅生豬養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 2018年12月21日取得環評審批(衢江環建[2018]84 號),項目一直處于試運行,尚未正式投產。原項目審批內容為租賃農業用地約 230畝,新建現代化育肥舍、輔助工程、糞污處理工程等建筑面積72733m2,并購置現代化生豬養殖設備,配套糞污治理設施等,項目建成后形成常年存欄生豬3.9萬頭、年出欄優質商品豬10萬頭的生產規模。育肥舍六糞便經舍外異位發酵床處理成有機肥半成品,其余豬舍糞便經高溫好氧發酵設備加工成有機肥半成品,外售給有機肥加工廠生產有機肥。病死豬采用冷庫儲存,定期由衢州市衢江區泰華動物無害化處理廠收集并處置。
企業現生產規模變為年存欄生豬4.88萬頭、年出欄優質商品豬12.5萬頭的生產規模;取消舍外異位發酵床,豬糞便、飼料殘渣和污泥經高溫好氧發酵罐加工成有機肥半成品外售;病死豬經高溫濕化法無害化處理后,不再委托衢州市衢江區泰華動物無害化處理廠收集并處置。因此企業在2021年2月委托時代盛華科技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2021年2月25日衢州市生態環境局衢江分局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出具了審查意見(衢江環建[2021]15號)。
企業于2022年5月13日辦理了排污許可證,登記編號為:91330803MA29UFYP4B002U。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投資1623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476萬元,占總投資的15.3%。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公司現代化華垅生豬養殖建設項目,生產規模為年存欄生豬4.88萬頭、年出欄優質商品豬12.5萬頭,達到設計規模,因此為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實檢查,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最新的環評相比,主要存在以下變化:
1.環評中燃氣鍋爐采用低氮燃燒器,廢氣經8m以上排氣筒高空排放;鍋爐排污水經降溫、除渣后回用于場內綠化。實際項目使用電保溫燈給冬季豬舍保溫,車輛洗消后的烘干使用電加熱風吹干,不使用天然氣鍋爐,不產生鍋爐排污廢水。
對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上述變動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的《衢州華統現代化華垅生豬養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浙環資驗字(2022)第5號)監測結果表明:
(一)廢氣
有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有機肥加工車間廢氣生物除臭處理設施出口氨、硫化氫和臭氣排放速率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
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廢氣及污水處理站廢氣生物除臭處理設施出口氨、硫化氫和臭氣排放速率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 2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
食堂油煙凈化器出口油煙排放濃度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的排放標準的要求。
無組織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四周無組織氨、硫化氫排放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中無組織排放標準的要求;臭氣濃度符合《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593-2005)中表7“集約化畜禽養殖業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標準限值的要求。
(二)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廠區廢水處理站出口中的pH值范圍、CODcr、懸浮物、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糞大腸菌群、BOD5最大日均值濃度均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中旱作標準的要求。
(三)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周各測點晝、夜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所述1類區標準限值的要求。
(四)總量控制
項目為農業項目,且污水零排放,無總量控制要求。
四、結論
衢州華統現代化華垅生豬養殖建設項目環保手續完整,技術資料齊全;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與環評基本一致;項目在建設及運營中,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和批復意見中要求的環保設施與措施;建立了環保管理制度及機構;建設過程中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生態破壞;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各種污染物排放指標均符合相應標準。項目基本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要求。
公示期:2022年6月16日-7月16日
舉報電話:
公示地點:浙江環資檢測集團有限公司網站
衢州華統牧業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6日